近日,湖北省沙洋縣紀委通報公務接待專項檢查情況,其中城投公司因缺少一張公務接待函,多一個陪客,超標80元。不少網友認為,超標80元就通報,實在是小題大做。
  然而,這超標的80元不是數量問題,而是一個原則問題。眾所周知,超標公務接待可能導致腐敗,是中央八項規定所嚴令禁止的,也是反“四風”要根治的重要問題。中央為此專門出台了新修訂的《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》,從用餐、住宿等多方面提出了簡化公務接待的細化要求。要徹底整治公務接待,就必須做到嚴格依法依規,不能因為僅僅超標80元就放縱寬容。
  因此,超標80元就進行通報,體現的是一種對腐敗現象“零容忍”的態度。在當前反腐倡廉的關鍵時期,這樣的“零容忍”有利於將不良傾向遏止在剛冒出苗頭時,有利於營造風清氣正的政務環境和社會環境,並非小題大做。  (原標題:微觀察:“超標80元被通報”並非小題大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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