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華社臺北12月31日電】針對島內游吳哥窟戲業者宣佈2014年元旦起比特幣支付平臺正式上線,臺灣當局貨幣政策主管機關日前明示,金融機構不宜辦理比特幣相關業務,禁止比特幣作為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支付貨幣。此間媒體稱此舉為“斬斷比特幣在台生路”。
貨幣政策主管機關副負責人楊金龍重申“比特幣不是貨幣”的一貫立場。島內“央行”尚未禁止金融機構購買比特幣,但若比特幣危及島內金融台北港式飲茶秩序,將採取更進一步措施。
目前比特幣在臺灣交易化療飲食很少,約一萬個單位,以市價每個單位700美元估算,摺合2.1億新臺幣。
楊金龍強調,主管部門現在允許比特幣在市場上“以物易物”,用比特幣交換游戲點數。但大眾投資比特幣時須承擔風險,相關游戲業者不能誤導民眾。 (原標題:臺灣禁止比特支票貼現幣第三方支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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